产业化联合体的基本架构和运作模式
发布时间:2018-12-25 10:05:00      点击次数:94

我公司在创建产业化联合体的实践中初步形成了三项联结机制,形成了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的一体化格局,也是产业化联合体与传统“公司+基地+农户”模式的最根本区别。

一是交易联结。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、协议,确立农产品、生产资料和作业服务的买卖关系,形成了三方共赢的交易联结。

二是生产要素联结。联合体各方通过资产、资金、技术、品牌等生产要素相互融合,建立利益联结机制。侯王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担保为部分家庭农场解决贷款,龙头企业垫资为家庭农场、合作社提供生产资料,形成了资金联结。侯王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中,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的产品经龙头企业检验合格后,统一使用企业的 “益美得”“金侯”商标,形成了品牌联结。联合体的龙头企业负责提供核心技术,并通过合作社将种养技术落实到家庭农场,形成了技术联结。

三是互助联结。联合体成员通过发挥各自优势,建立互助联结机制。如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粮食晾晒场及仓储服务,解决了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粮食无法晾晒储藏难题    ——明确的权责分工是联合体的发展基础

联合体中龙头企业、家庭农场、合作社三大经营主体通过签订章程、合同和协议等,确立各方的责权利。龙头企业主要承担农产品经营销售、统一制定生产规划和生产标准等职责,并以优惠的价格向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资料,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回收农产品。如:侯王粮食产业化联合体,侯王面业公司与家庭农场订立了小麦收购协议,以每斤高出市场批发价0.3元的价格回收小麦,实行保护价收购。农民合作社上联龙头企业,下接家庭农场,起到中介纽带作用,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。家庭农场按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,向龙头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,并获得高于市场价格的收益。“三大主体”分工明确,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经营组织体系。

“三大主体”取长补短、分工合作和相互融合,解决了各主体单独经营存在的诸多困难,也形成了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的盈利模式。龙头企业通过规模采购向家庭农场供应农业生产资料,获取差额利润;通过生产总量的增加、产品质量的提高获得较高利润;通过指导监督家庭农场生产,获得安全可靠的原材料。农民合作社向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和作业服务,有了稳定的服务面积和集中连片的作业环境,获得了服务收入;并在帮助龙头企业统一组织农资供应及产品回收中,获得了相应的提成,解决了合作社的收入保障问题。家庭农场通过使用新品种、新技术和适度规模经营,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;且从龙头企业得到低于市场价的生产资料,其产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龙头企业,可获得更高收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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